四川银行成都分行公务用车、移动银行车2024-2025年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(第二次)成交结果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-02-25 17:15:54

项目名称

四川银行成都分行公务用车、移动银行车2024-2025年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(第二次)

采购编号

四川银行成分采购【2024】24号

采购方式

单一来源谈判

公告类型

结果公告

采购人

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

采购代理机构名称

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
项目包个数

1

采购结果

成交人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

服务期限:一年

成交价:

1.一次性充值3000元优惠金额:汽油:0.05/升,柴油:/;

2.一次性充值5000元优惠金额:汽油:0.08/升,柴油:/;

3.一次性充值10000元优惠金额:汽油:0.1/升,柴油:/;

4.一次性充值30000元优惠金额:汽油:0.15/升,柴油:0.15/升

评审日期

2025213

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
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二路158号2栋1楼11号至15号

联系人:李女士

联系电话:15208328931  

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

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

联系人:王女士

联系电话:13558776674

采购公告发布地址

四川银行官方网站(www.scbank.cn)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)上发布

监督部门

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风险合规部
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二路158号2栋1楼11号至15号

联系人:老师

 话:15008283622

公示期

公示期:3日。公示期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。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、节假日的,顺延到休息日、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

公示期间,供应商成交结果异议的,可向采购人/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现将质疑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:

1.质疑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

2.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包括质疑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,具体要求如下:

1)质疑事项应真实、具体;

2)质疑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;

3)质疑材料加盖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;

4)质疑供应商应提供关于质疑事项的有效线索,且应配合查证;

5)质疑应在公示期内提出;

6)书面质疑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。

3.质疑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,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。

4.采购人/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质疑材料不明确、不充分,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,质疑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。

5.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,采购人/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:

1)质疑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;

2)质疑事项已进入质疑处理、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。

6.质疑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,将追究质疑供应商的责任。

 

联系电话:13558776674

邮箱地址:scmxgczx@163.com